征收补偿决定书下达且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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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10 14: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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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收补偿决定书下达后,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且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那么房屋征收的程序一般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吧。
1、当国有土地被征收时,被征收人先要通过双方协商来选定房地产的评估机构,如果协商失败的话,则使用多数决定或随机抽取等办法,选定相关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2、由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征收房屋资产的价值进行相关的评估,并且将分户的评估报告送达给被征收补偿的人员;
3、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则应当在收到报告的十天内,向选定的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同时,选定的评估机构需要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天内对评估结果进行相关复核。如果对复核结果仍然不满意,那就需要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十天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同时,评估委员会在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的十天内要根据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鉴定。
综上,在征收补偿的判决书下达后,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强拆的,但一定要满足相关的条件。我公司是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从业多年,经验丰富,如果您有相关需求的话,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