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土地征收律师告诉你征地与租地的区别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3-10-23 15:15:10   【关闭分    享: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而租地只是将一定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他人使用,不涉及土地所有权的变更,甚至原来由谁承包的的土地,仍然谁承包,他人只有经营权。那么这二者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山东土地征收律师就来为您分享一下吧:
  征地:
  1、征地需要依法批准,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2、征地存在补偿性。即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对于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应当予以安置;
  3、山东土地征收律师提醒您,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
  4、征地具有强制性。
  5、征地会发生权属转移。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
  6、征地行为需要向社会公开,且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租地:是指一方与另一方的约定,一方将一定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另一方使用,由另一方支付租金的行为,并不会发生权属的转移,且不具有强制性。
  以上是山东土地征收律师为您总结的征地与租地的区别,总的来说,征地就是依法把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为国有,而租地只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并不涉及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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