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补偿的财务处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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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9-13 14:1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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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补偿后,有些企业选择重置而有些企业选择不重置,但无论企业如何安排,其财政都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处理,具体财务处理调整事项如下:
一、固定资产拆迁后重置的企业,首先其需将被拆除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借:固定资产清理,借: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如有发生的清理费用、税金等,借:固定资产清理,贷:银行存款,应交税金-营业税;对于取得变价收入,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若是清理损失,借:营业外支出,贷:固定资产清理;如果收到补偿款项时,借:银行存款,贷:补贴收入;最后重置资产价值入账,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或:在建工程)。
二、对于拆迁后不重置,如企业存续,则将固定资产清理同上处理,再将补偿收入作为补贴收入计征收企业所得税即可,将清理损失转入应税所得,借:本年利润,贷:营业外支出;将补偿收入转入应税所得,借:补贴收入,贷:本年利润。对于拆迁后不重置,如企业不存续,则进行企业清算。
另外对于拆迁企业来说,营业税的缴纳还是一个待确定的问题,因为在国家级的税务文件中尚无明确规定。为此,山东企业拆迁补偿中心建议拆迁企业还是看碟下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