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能否要求1:1的补偿比例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9-08-06 09:36:08   【关闭分    享:

农村的房屋是在宅基地上兴建的,而在现实生活中对农村的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情形是非常多的,对农村的房屋进行拆迁时,就需要进行经济补偿,那么农村房屋拆迁,能不能要求1:1的补偿比例的?

一、农村房屋拆迁,能否要求1:1的补偿比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拆迁的,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所以补偿是按评估价值确定的。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二、国家征收没有盖房子的宅基地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关于宅基地的补偿费规定: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宅基地补偿标准:宅基地补偿是根据各地不同而制定的,补偿标准要到当地相关部门去查。

如果觉得补偿标准太低:

1、可以去土地部门咨询当地补偿的标准是多少;

2、如果标准过低,可以去上级部门投诉。

怎么补偿: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拆迁的,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所以补偿是按评估价值确定的。